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下发的《关于举行浙江“控辩大课堂”启动仪式暨第一期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律检两家业务交流,提高控辩水平,各地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加各市、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控辩大课堂”活动的同步视频播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六楼
三、授课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问题》
四、参加人员
1、刑事专业委员会人员必须参加;
2、义乌律师协会辩论队队员必须参加;
3、其他律师自愿参加。
请参加活动人员于9月30日8:50之前到会。
特此通知!
附:《关于举行浙江“控辩大课堂”启动仪式暨第一期活动的通知》
义乌市律师协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