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义乌市律师代表大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义乌商城宾馆胜利召开
日期:2018-1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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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月15日,第二届义乌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义乌市商城宾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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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律师代表大会应到律师105人,实到92人。义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文新,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朝晖,律公管科科长丁王芳、义乌市律师协会顾问汪宁、应邀出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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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章程修改,主要参照新修订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浙江省律师协会章程》的内容,同时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发展需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关内容写入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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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义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骆兴洪作修改《义乌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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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理事审议表决关于修改《义乌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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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表决通过后,义乌市司法局局长蒋文新局长就今后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全市律师事务所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律师行业不断改革发展,在市律协修改《章程》之际,完成各律师事务所《章程》修改报备工作;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上做到“三通”,思想觉悟要“通透”、政治自觉要“通彻”、工作行动要“通达”;坚持执业为民的价值取向,在律师作用发挥上聚焦“三公”,聚焦公共法律服务、聚焦社会公平正义、聚焦公益法律服务;坚持“三名工程”的目标定向,在律师事业发展上要怀有“三心”,怀“初心”,培养更多专业过硬、诚实守信的“名律师”,怀“野心”,培育更多有品牌化、专业化的“名所”,怀“匠心”,培育更多特色、可推广的法律服务“名品”;三、全市律所应处理好以下关系:党建工作与律所建设工作关系,党建工作与律所业务工作关系,党纪与职业纪律关系,党建工作“点”与“面”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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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律师代表大会召开前,协会还召开了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和二届四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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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上主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义乌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报告及协会惩戒委员会增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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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四次理事会上,各位理事审议并通过了协会2018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及关于修改《义乌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报告,各位理事还就理事会工作报告及协会日常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行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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