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周五)下午,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组织刑委会委员及律师参加了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四期“控辩大课堂”讲座。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生林,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胡祥甫等领导在主会场出席此次讲座活动。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志明、毛建荣等人员共计12人在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分会场通过视频同步直播方式参加了本次讲座活动。
本期讲座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宗新主持,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铭应邀主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诉讼》。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会场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分会场
胡铭教授先从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探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定位与典型的认罪协商模式,后围绕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的定位、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有效辩护、被害人在认罪协商中的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风险和法律监督及其他问题等五个方面,并结合多起真实案例展开独到的阐述和细致的分析,让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授课结束后,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胡祥甫作了总结发言。胡副会长认为,本次控辩大课堂主题选取恰当,并表示律检双方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参与者,均大有可为。胡副会长进一步表示,需细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便于律检在司法实践中操作。
通过聆听本次授课,与会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从实务操作方面给了很多的启迪,并表示热切期待每个双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举行的“控辩大课堂”讲座。